新華網南京6月15日電(記者朱國亮)記者15日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,本月起,江蘇法院減刑、假釋案件一律在江蘇法院網(www.jsfy.gov.cn)進行裁前公示。
  按照相關規定,從6月起,對於減刑、假釋案件,江蘇各地法院將統一在立案後,通過江蘇法院網減刑、假釋公示公告平臺,公示被提請減刑、假釋的罪犯相關信息,包括罪犯個人情況,原判認定的罪名和刑期,罪犯歷次減刑情況,執行機關的減刑、假釋建議及依據,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。
  如公民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,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反饋意見,既可以直接在公示網頁填寫意見,也可以將書面意見郵寄相關法院審監庭。各地法院將由專人負責,確保反饋意見得到及時處理,確保減刑、假釋工作真正在陽光下運行。
  此前幾年,對所有減刑、假釋案件,江蘇法院已推行立案後一律在罪犯服刑場所進行公示。江蘇省高院有關負責人介紹,如今在江蘇法院網進行公示,目的在於進一步擴大司法公開,落實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、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》向社會公示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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